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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丽明局长在南京市价格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发言


发布时间:2007-01-26 13:25:43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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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价格监管 促进和谐发展
鼓楼区物价局
(2007年1月26日)
 
        2006年,我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价格调控和治乱减负目标责任制”,继续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推行“阳光政务”,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为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依法治价,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将工作重点放在强化保障职责,规范价格行为,努力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上,有力地促进全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依法治价,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与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挥各部门的监管职能,加强综合治理力度,有效地运用价格杠杆作用,进一步优化了投资软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保驾护航。2006年,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0亿元,增长14.1%;完成财政收入35.07亿元,净增7.4亿元,同口径增长26.7%。注册合同外资1.81亿美元,完成全年任务的301%,实际使用外资1.26亿美元,完成全年任务的323%;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9783元,增长12%;在综合环境的吸引下,通过不懈的努力,百思买、博世、西门子等又一批世界500强企业入住鼓楼,06年全年共引进51个内外资大项目,总注册资金23亿元。
        二、强化监管,推行“阳光政务”,确保清费治乱落到实处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价格调控和治乱减负”目标任务,我局及时向区长办公会提出了“两个目标”责任制贯彻意见,形成了贯彻“两个目标”的五条会议纪要。区政府将目标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并纳入到全区目标任务的考核体系。要求目标责任单位进一步确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以发展为己任,以富民为天职,提高执政能力,从根本上杜绝“三乱”行为的发生。
        1、创新手段,积极推进“阳光政务”工程。从建章立制入手,促成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通知》,从收费审核、收费管理、行为规范、责任追究等10个方面明确了要求,努力构建惩防体系,形成治理乱收费的内部约束机制,预防收费权力的异化和滥用,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广大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极大增强了治乱减负目标落实的刚性,为治乱减负工作的深化提供了重要的行政保障。主动开拓新渠道,利用区政府政务信息中心网络平台,积极打造阳光收费工程,我局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优惠减免规定清理、归并,制作成电子网页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并不断将省、市最新收费政策文件在网上公布,方便群众和企业查询,接受社会监督。随着我区今年加大了电子政务建设的投入,各部门增强网上办事能力,规范了行政办事程序,完善了行政审批公示制度,提高了行政执法透明度,提升了工作服务效能,增强了自我监督管理。
        2清费减负,进一步加大治乱的监管力度。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行政,把清费减负作为争创“法治江苏合格区”的重要工作来抓。我局与监察局、财政局、法制办等部门,结合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和《收费许可证》换发新证工作,对全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年审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及时给予查处;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各执法部门必须将行政处罚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案件,报区政府审核备案;加强“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街道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监管的科学性和透明度;通过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进行监察,一旦出现涉及对社会群众和企业 “三乱”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查处。将我区清费治乱工作由治标为主向治理源头、标本兼治方向深化。
        3、严格审核,治乱减负取得显著成效。今年我局继续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工作的监管,认真清理核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政策依据和相关资质。经审核,2005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10081.2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比例从4.5%下降到3.2%。收费年审表明: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连续多年保持下降趋势,反映了我区收费监管和治乱减负工作已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4、加强监测,确保市场价格持续平稳。认真组织市场价格监测,通过召开价格监测专题会议,提升了对监测工作意义的认识,跟踪市场行情,关注市场价格变动,并主动扩大了监测品种,特别加大了对市场主要农副产品、成品油等价格波动的监测,为市政府的价格决策提供了详实依据。
        5、深入调查,将治乱减负落在实处。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区在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企业治乱减负的各项政策中的情况,我局组织对商业零售企业、饮食企业、医药零售企业、房地产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五类经济行业的100多家单位进行了调查走访。调查情况表明,我区的企业负担逐年减轻,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精减,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三乱”现象已得到有效遏止,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外部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牢记宗旨,突出民生工程,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
我局始终将清费治乱与为民服务放在突出的位置,作为构建和谐社会重要工作来抓,把发挥价格管理职能,贯穿到落实“两个目标”的全过程中去,努力打造良好的政府形象。
        1、加大宣传,贯彻收费减免优惠政策。为了让政府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真正做到惠及与民,我局将历年来国家、省市制定的各项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清理核实。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的同时,对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上门检查指导,并将收费公示的规范性、及时性作为目标责任单位年度考核的重点。对教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社会关注的热点系统,要求他们在认真做好收费优惠减免政策公示的同时,还要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社会的知晓率。
        2、强化收费,树立为民优质服务的意识。在我局指导下,全区各目标责任单位均能遵照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努力将各项优惠政策落在实处。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了贯彻区委、区政府提出 “为了引荐人才,尽量少收费或者免收费”的要求,主动降低“门槛”,吸引了更多高学历知识型的人才,为鼓楼区的经济发展服务做出了贡献;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全年新增就业岗位3万多个、实现再就业27000多人,同时主动减免各项收费近100万元;为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今年起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实行全免,减免额1000万元以上,受益的中小学生近30500人,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政府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和关爱
        3、关注热点,解决社会难点问题。一是全面落实稳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相关政策。严把房价审核关口,规范商品房定价行为。今年对10余起群众的价格投诉进行了妥善的协调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向社会各方提供保障知情权、参与权、投诉权的服务。根据幼教收费新规出台后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联合区教育局制定了《关于贯彻南京市幼儿园新的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杜绝乱收费行为发生。三是从源头抓起,规范医疗收费。加强对医疗行业价格政策的培训,及时调查和解决医疗收费新政策运用中出现的问题。在药品行业开展“三信三优”竞赛,大力推行诚信创建活动。
各位领导,通过贯彻“两个目标”责任制,加大治乱减负工作力度,我区社会和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政府在企业和群众心目中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清费治乱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还需要以更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常抓不懈,我局将通过不懈努力,力争使我区的清费治乱工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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