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价格认证中心简介
南京市鼓楼区价格认证中心是经南京市鼓楼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并经国家事业单位管理局注册的事业法人单位;是南京市区级价格认证中心中唯一首批入册江苏省高级法院鉴定单位。现有注册价格鉴证师7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1名,中国保险公估师1名,国家旧机动车高级价格评估师1名,经济师7名。
二、价格认证中心职责
(一)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二)接受当事人委托,对诉讼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证。接受当事人委托,进行价格纠纷调解。
(三)接受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主要包括依法对国有资产、房产、地产价格的认证,对各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价格的认证,对抵押物、拍卖物、过期无主物、留置物及保险理赔索赔等物品价格的认证,对需要认证的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服务等。接受单位或当事人委托,对各类中介价格评估机构的结论进行认证。
(四)面向社会为生产经营者等各类组织和公民提供关于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接受委托,为部门、行政或企业的调定价工作提供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咨询;为政府价格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服务。
(五)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委托,做好有关价格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办理其它涉及价格的事务性工作。
三、价格认证中心结构设置
五、涉案财产鉴定(委托方需提供的材料)
1、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委托书。
2、鉴定标的的清单及相关有效凭证或证明。
3、鉴定标的及照片(复印件)。
4、刑事案件涉案标的失主、证人的陈述、证言和犯罪嫌疑人供述。
5、其它所需材料。
六、普通住宅商品房成本认证(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认证商品房成本的委托书及认证协议书;
2、委托认证成本的企业概况(企业性质及行政隶属、合资的中外方、外商投资方等内容);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复印件);
5、委托认证成本的商品房项目概况(项目地址、规模、可行性研究、立项时间、开工日期、预期竣工日期;容积率、绿化率、占地面积、土地等级、规划建筑面积、销售面积、商品房幢数、套数、商业用房套数和面积、办公用房套数和面积、地下人防面积、地下车库面积、总停汽车泊位数、业主共用车位数、业主自行车库面积和位置、物业用房面积和位置、储藏室面积和位置、架空层面积和位置、小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小区周边商业配套、教育配套、市政配套、周边成熟小区、公交线路等;小区供电、供水、供气工程概况、小区智能化方式等);
6、人防批文(复印件);
7、交管批文(复印件);
8、教育增容协议(复印件);
9、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地下车库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10、商品房销售窗口表;
11、商品房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12、商品房项目开工批文(复印件);
13、商品房项目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4、商品房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
15、商品房项目规划设计说明书(复印件);
16、商品房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
17、商品房项目建筑总平面图(复印件);
18、商品房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19、商品房项目土地证(复印件) ;
20、各种不同类型住宅的标准层平面图(复印件);
21、人防、地下车库、地下自行车库平面图(复印件);
22、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拆迁安置情况(复印件);
23、土地费用中有关市政配套、契税、土地出让金、拍卖价、评估价有关票据和文书(复印件);
24、前期工程费中合同协议条款及工程已发生费用项目的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如各类工程的勘察、检测、设计、审查、放验线、测坐标、可行性研究、三通一平、监理、招投标等;
25、建安工程的工程决算或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及工程预算项目的(复印件)如各类桩基、土建水电安装、电梯及安装、各类门、窗、三材及材差、外墙装饰、楼栏杆
26、商品房住宅项目种的基础设施及公建配套建设的有关资料的(复印件),如:给排水工程、配供电工程、供气工程、道路工程、有限电视工程、邮电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围墙、人防工程、环保工程、消防工程、排污工程、智能化工程等的合同、协议、预(决)算等;
27、各类规费的发票和记帐表、减免证明 (复印件);
28、商品房成本认证汇总表及编表说明;
29、其他有关认证商品房成本的资料。
七、价格鉴证、认证项目收费依据
1、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关于明确全省涉案财产司法鉴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费〔2006〕84号、苏财综〔2006〕19号。
2、南京市物价局 “关于价格(成本)认证收费标准的批复”宁价费〔2004〕041号。
八、价格鉴证项目收费标准
|
项 目 |
计价单位 |
鉴证物品价值分档 |
收费标准(元或率) |
|
刑事涉案物品价格鉴证 |
鉴 定 金 额 |
|
5% |
|
民事、经济、行政、仲裁等涉案物品价格鉴证 |
1万元以下(不含1万) |
750 |
|
1万元—10万元 |
1000 |
|
10万元—25万元 |
5.5‰ |
|
25万元—50万元 |
4.5‰ |
|
50万元—100万元 |
3.5‰ |
|
100万元—1000万元 |
2‰ |
|
1000万元—2000万元 |
1.2‰ |
|
2000万元—5000万元 |
0.6‰ |
|
5000万元—8000万元 |
0.3‰ |
|
8000万元—10000万元 |
0.15‰ |
|
10000万元以上 |
0.08‰ |
九、普通住宅商品房成本认证项目收费标准
(一)价格(成本)认证按标的额实行分档累计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
序号 |
标 的 额 |
收费标准 |
|
1 |
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下同)以下 |
1.5‰ |
|
2 |
1000万元至5000万元 |
1‰ |
|
3 |
5000万元至10000万元 |
0.7‰ |
|
4 |
10000万元至50000万元 |
0.5‰ |
|
5 |
50000万元以上 |
0.3‰ |
(二)不能确定标的额的认证项目,其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起点收费标准为1000元。
(三)价格(成本)认证应根据自愿委托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并在不高于本标准的基础上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十、鼓楼区物价局价格认证服务承诺
1、遵循独立、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提供高标准的价格鉴证、认证服务;
2、高质量、高时效完成工作,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一般刑事案件财产价格鉴证7日内,提出补充鉴证、重新鉴证的15日内,其他价格鉴证30日内出具鉴证结论书;
3、遵循操作规程执行工作程序,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利益,保证鉴证、认证的客观公证;
4、严格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乱收费;
5、凡与鉴证、认证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6、价格鉴证、认证工作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鉴定结论质量,无人为错案;
7、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委托方及有关当事人的秘密,不将在鉴证活动中取得的资料移作他用。
8、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接受委托方和当事人的宴请、财物、旅游和消费娱乐活动。
十一、联系及监督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路24号B幢4楼
联系电话:86638606
监督电话:833024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