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价格举报中心简介
南京市鼓楼区价格举报中心隶属鼓楼区物价局,与区物价检查所合署办公,下设三个检查室,共有9名检查人员,主要担负着鼓楼区辖范围内的价格举报受理工作,我们工作的宗旨:化解价格矛盾,为民排忧解难,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快捷的服务。工作的要求:团结、创新、高效、廉洁。工作的目的:维护国家有关价格法规、政策的权威性,切实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向社会承诺是:有问必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当您在价格方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时,请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全国)、025-83305598(南京市鼓楼区)。
二、价格举报中心职责
1、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关价格问题的咨询和举报,承接上级交办或局领导交办、其他机关转办的举报案件,并做好登记、编号和呈批工作;
2、督办交由本所有关检查室承办的举报案件,直至妥善处理;
3、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不属于本中心管理的举报案件并告知举报人;
4、建立价格举报档案,收集价格举报信息并进行分析,及时向领导报告;
5、建立价格举报统计报告制度,按规定期限填报举报统计报表;
6、向举报人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价格举报受理范围
1、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法定的价格措施、紧急措施的;
2、违反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的;
3、属价格垄断、价格倾销、价格歧视、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牟取暴利以及涨价、降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
4、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
5、不执行规定的差价率、利润率和限价的;
6、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
四、价格举报投诉须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本市范围内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用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举报形式,向市、区(县)价格举报中心(站)咨询、举报或投诉。
举报、投诉人进行价格举报、投诉时,应当提供以下内容:
1、举报、投诉人的姓名、地址、邮政信箱等;
2、被举报、投诉人(单位)的名称、地址等;
3、具体的举报、投诉内容、有关证据;
4、举报、投诉人要求答复的,应当提供联系方式。
五、价格举报业务工作程序流程图
六、价格举报服务承诺
1、热情向群众提供有关价格政策的咨询服务;
2、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时,态度热情、和蔼,认真细致,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3、调查、处理群众投诉案件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徇私舞弊,廉洁奉公,依法行政;
4、对于群众来电咨询,情况清楚,政策明确的,即时给予答复;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完毕(需立案调查、取证的除外)。情况复杂的,经领导批准,时限可适当延长30个工作日。
七、价格举报工作守则
1、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办理价格举报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理、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2、在办理价格举报案件过程中,严格为举报者保密,不将举报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转送被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3、语言文明、礼貌;态度热情、和蔼;办事公正、公开;执法严肃、认真;
4、对受理的举报案件,从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查处的情况反馈给举报人;情况复杂的,经领导批准,时限可适当延长30个工作日;
5、价格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对举报工作认真负责,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南京市鼓楼区价格举报中心监督电话:025-83302462。
八、联系及监督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路24号B幢5楼
联系电话:83305095
监督电话:83302462
八、价格举报记录表样表(详见附页)
举 报 记 录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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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 报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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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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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 |
姓名或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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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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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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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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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举
报 人 |
姓名或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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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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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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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批示
批准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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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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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处罚 |
退款金额: 元 没收金额: 元 罚款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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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办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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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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