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价格管理工作简介
价格管理是区价格主管部门价格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担负着鼓楼区价格监测、治乱减负、收费许可证管理,以及按管理权限实施收费项目审批、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审批等价格管理工作。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竞争机制的不断完善,价格管理工作又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挑战。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们转变作风,依法行政,认真履行价格管理、服务职能,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进取,着力解决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努力探索价格管理的新思路,服务和谐社会的构建,为鼓楼区社会、经济、文明建设作贡献。
二、价格管理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本区价格调控目标及相应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管理;承担国家、省、市管收费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并提出相应的调整建议;实施治乱减负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收费年审工作。
3、按照权限分工,负责辖区内房地产价格和物业管理收费等项目价格审批工作。
4、在商业街、科技园试行“一站式”扎口收费管理。
5、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和商品价格与服务收费的监测、上报工作。
6、负责物价员、收费员培训工作,核发《物价员证》、《收费员证》;建立价格管理网络。
7、指导本区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各行业协会价格管理工作。
8、牵头负责本区“三信三优”竞赛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价格管理工作职能
1、收费许可证管理(含申领、变更、年审、注销)
2、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审批
3、其他收费项目审批(物业收费、养老院收费、公园门票等)
4、价格监测
四、区级价格管理工作权限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物价局苏价综[2005]140号文)目前,区级物价部门审批价格权限主要按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授权定价,没有独立单列的定价目录,定价管理权限是按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好的收费等级、作价办法,对申请单位具体执行价格和收费进行核定。
附:区级物价部门定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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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定 价 项 目 |
政 策 依 据 |
定价性质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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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属游览景点门票 |
宁价服[2001]264号文 |
政府定价 |
分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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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街老年公寓、养老院收费 |
宁价费[2003]440号文 |
政府指导价 |
分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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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厕所收费 |
宁价费[1999]462号文 |
政府定价 |
授权区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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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住宅小区前期公共服务性物业管理收费(无业主委员会委托管理的小区) |
宁价房[2005]058号文 |
政府指导价 |
一至三级区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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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居民小区业主自备车停车管理服务费 |
宁价房[1998]613号文 |
政府指导价 |
授权区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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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普通商品房销售价格 |
宁价房[2002]397号文 |
政府指导价 |
分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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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住宿费 |
宁价费[2003]440号文 |
政府定价 |
分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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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机关及委托事业单位、社团举办的法定培训收费 |
宁价费[2004]178号文 |
政府定价 |
分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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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幼儿园收费上浮收费标准 |
宁教财[2006]12号
宁价费[2006]147号
宁财教[2006]341号 |
政府指导价 |
分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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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南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等级收费标准(一级医疗机构) |
宁价费[2006]267号 |
政府定价 |
分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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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收费许可证》申领发放、变更、注销、年审 |
计价格
[1998]2084号、
苏价费[2006]76号 |
证照管理 |
分级管理 |
五、价格管理申报须知
(一)收费许可证管理申报须知
1、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
2、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情况的文件材料。
3、社会团体需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社团登记证复印件。
4、社会办医单位需提供卫生部门颁发的《行医许可证》。(复印件)
5、特殊行业单位需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资质证书。(复印件)
6、由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收费许可证申领申请表》。
7、变更收费项目应携带与变更有关的资料及《收费许可证》正、副本。
8、发证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审批申报须知
1、申请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报告。
2、企业概况(企业性质及行政隶属关系、合资的中外双方、外商投资的情况)。
3、商品房项目概况(项目地址、项目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时间、开工时间、预期竣工时间等)。
4、《南京市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表》及申报表的编表说明。
5、普通住宅商品房成本认证书。
6、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窗口表。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资质证书(复印件)。
9、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0、普通住宅商品房项目的立项批文、开工批文、规划批文及规划设计要点、方案审查意见、规划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说明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人防批文等材料的复印件。
11、项目建筑总平面图、各种不同类型住宅的标准层平面图的复印件。
12、其他有关申报资料。
(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审批
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物业单位自然概况,物业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详细内容,申报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
2、物业管理收费申请表。
3、物业管理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或与专业公司签定的服务协议(复印件)。
(四)其他收费项目审批申报须知
1、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单位自然概况,申请项目的基本概况,服务详细内容,申报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
2、其他相关材料
六、价格管理工作程序

七、价格管理工作服务承诺
1、收费许可证管理
申领(换发)《收费许可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自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核准发证。
变更(注销)《收费许可证》,自受理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办结。
收费年审自受理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2、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审批
资料齐全,手续完备,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3、其他收费项目审批
资料齐全,手续完备,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下发批复文件。
八、收费范围、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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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
标准 |
收费范围收费对象 |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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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费许可证》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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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
苏价费[1994]1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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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副本 |
套 |
50元 |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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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副本 |
本 |
30元 |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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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费年检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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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
苏价涉[1992]74号
苏价费[2003]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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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事业性收费 |
收费总额 |
0.5% |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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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学、幼儿园 |
单位 |
50元 |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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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学(含中专、中技、职中) |
单位 |
100-200元 |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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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医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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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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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 |
医疗收费总额 |
0.1% |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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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收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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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镇(街道)卫生院 |
户 |
50元 |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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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及监督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路24号B幢 4楼
联系电话:86638050
监督电话:83302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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